四川中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中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四川中力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同君税务师事务所|四川同君招标代理|四川同君房地产评估
服务热线:028-6137163 0816-2239102
财税资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财税资讯 > 详细内容

按月申报小规模纳税人,9月销售额15万元且不开专票,能免增值税吗?

发布时间:2020-10-23

按月申报小规模纳税人,9月销售额15万元且不开专票,能免增值税吗?

      我是湖北省黄冈市一家从事医疗防护用品零售的个体工商户,属于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9月份销售额达到15万元,全部是医疗防护用品销售的收入,相关业务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请问我9月份销售额能否享受免税政策?

  答:可以享受。《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和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您属于湖北省内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均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成都地址

联系电话:028-61371637

办公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二路46号"和泓东28"4幢29楼1-6号

联系人

达 曦(董事长)

联系电话:13550821082 18081138905

绵阳地址

联系电话:0816-2239102

办公地址:绵阳市九州大道118号科技城新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7楼704

四川中立会计师事务所官方微信
扫描关注四川中立官方微信
Copyright © 四川中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www.sctongjun.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