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城国税涉税事项告知书
尊敬的纳税人:
为保障辖区广大纳税人畅通便捷办税,涪城区国家税务局对发票代开、发票领用及个体纳税人办税有关事宜进行了调整优化,大力推行网上办税、自助办税、就近办税方式,节约纳税人办税时间,提高办税效率。现将有关涉税事项告知如下:
一、发票代开事项
(一)发票代开业务迁移至地税大厅
7月12日起,增值税发票(专票、普票)代开业务从国税大厅迁移至地税大厅。
1.分步实施
(1)7月12日-7月31日,在地税办税大厅设立国税代开窗口,开通自然人、固定业户代开发票业务,国税大厅不再受理自然人代开申请;(2)8月1日起,地税办税大厅开通自然人、固定业务代开发票业务,国税大厅停止受理前台代开申请(网络申请代开和自助办税终端代开除外)。
2.税费缴纳
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应按税法规定缴纳相应税费。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应按“先税后票”原则,在缴纳增值税、地方各税费后方可取得发票。
3.地税办税地址
涪城区荷花东街10号(涪城区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0816-2354433。
(二)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代开+现场领取”服务
7月1日起,纳税人可通过登录“四川国税发票管理系统”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操作流程如下:
1.系统登陆
(1)互联网地址:http://easytax.sc-n-tax.gov.cn:7001/monitor/
(2)二维码:
注意:直接通过输入税务登记证号,密码(初始密码为123456)和手机验证码,点击登陆进入系统。
2.点击“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功能,按提示内容输入相关信息。
3.检查无误点击提交,弹出提示对话框,确认无误点击确定。
4.提交完成后等待税务局人员审核。
5.审核通过后,纳税人选中三方协议号进行扣款。若扣款失败、无法扣款或无三方协议的,可到税务局代开窗口进行扣款。
6.发票领取。到税务局窗口领取或到自助办税终端上打印。
二、推行增值税发票(专票、普票)“网上申领+邮政配送”服务
纳税人可通过登录“四川国税发票管理系统” 网上申领增值税发票(专票、普票),操作流程如下:
(一)系统登陆
登录四川国税发票管理系统(登录方式同前)。
(二)发票验旧
点击“网络发票验旧”模块,勾选需要验旧的票段,点击“确定”完成验旧。
(三)申请领用
点击“网络购票”模块,按提示进行抄报税验证,如果已完成抄报税,请点击“确定”进入下一步。
(四)发票领取
可选择“大厅自取”或“物流配送”,按系统提示内容操作。选择大厅自取的,请按12366短信提示到涪城国税网络发票配送中心自行领取。选择物流配送的,请按提示完善相关信息填写后,经审核,由邮政部门在24小时内配送到户,并收取邮资。同时,纳税人收票后须按12366提示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作发票信息下载。
三、个体纳税人就近办税事宜
目前,涪城区国税局已在南河、花园市场、迎宾路设立3个办税延伸服务点,个体纳税人可就近办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领用、税务咨询等涉税事宜。
(一)办税点地址及联系电话
1.南河办税点:红星街131号,电话:0816-2641481。
2.花园办税点:花园市场B三区二楼,电话:0816-2360597。
3.迎宾路办税点:怡家居生活馆三楼,电话:0816-2339522。
(二)注意事项
1.初次领票的纳税人,请到涪城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大厅进行防伪税控发行。
2.办理税款缴纳业务请使用银行卡刷卡,不征收现金。
如有疑问,请拨打涪城区国家税务局办公电话。
政策咨询:0816-2229076
办税服务大厅:0816-2386293
涪城区国家税务局
2016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