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17年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9
各市(州)、扩权强县试点县(市)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四川省科技厅启动2017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2017年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予以发布,并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1.凡在我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有一定研发能力的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并符合所申报项目指南的具体要求。2.多家单位联合申报,所列合作单位均须在申报书中加盖公章,指南有明确要求的需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否则不予受理。3.企业牵头或企业参与申报项目的,匹配资金比例不低于1:1(具体以指南要求为准),并出具资金配套承诺书,立项后据此验收。4.项目负责人条件应符合指南要求,指南无明确要求的应符合“申报科技计划备选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补充通知”要求(项目管理中心“申报须知”)。5.每个项目负责人2017年度项目限申报1项(青年基金、青年科技创新团队等人才类计划除外)。6.向社会公开指南编制专家名单,指南编制专家不得申报本年度该方向科技计划项目。7.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8.申报项目应严格按指南要求上传满足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2)四川省省级科研院所设施设备修缮购置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网址http://xmgl.scst.gov.cn/),根据《申报须知》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申报系统,根据《指南》提出的项目类别,按照提示,在线填写、提交并导出打印申报书(申报书模板错误不予受理)。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行项目申报的电子审批。申报单位认真审核申报负责人提交的《项目申报书》纸质文本,确认与网上申报系统中的电子文档一致,签署意见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如联合申报必加盖合作单位公章),确认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将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1份(具体以指南要求为准)报送至项目归口部门。归口部门进行申报项目的汇总、审核。在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完成网上电子审批,并将项目汇总表(盖章)和纸质《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切勿使用合页夹装订)统一报送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项目申报单位单独报送不予受理)。《指南》中关于申报流程、附件材料等有特殊要求的项目,请按照指南要求填报。 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16年7月7日-2016年8月20日24时。纸质申报书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8月26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学道街39号,四川省科技厅506室。18-1.四川省省级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18-2.四川省省级科研院所设施设备修缮购置专项资金申报指南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