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五要求”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6-03-28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16年5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我市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将纳入试点范围。为确保税制平稳顺利转换,改革目标如期实现,市局明确五要求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一是思想认识要统一。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工作事关大局,要求系统各级要讲政治、顾大局,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从细、从实做好“营改增”试点各项工作。二是组织领导要到位。市局及时成立了“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组成人员、工作职责、工作要求,为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同时要求下属各局从组织上予以充分保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优质完成。三是工作配合要加强。此次营改增试点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迫、任务繁重,要加强与国税部门的紧密配合,认真落实《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规范》,分解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进度,按时完成各自工作任务,确保改革如期推进。四是税源清理要彻底。“营改增”试点工作涉及行业、领域多,对税收收入影响较大。明确将重点开展建筑业、房地产业及金融业三大行业营业税税源清理,要先摸清家底,再强化征管力度,确保实现依法应收尽收。五是纪律要求要严明。在“营改增”试点工作中切实增强纪律意识,按照试点方案要求及时清理移交“营改增”试点行业和具体纳税户。对工作推进过程中推诿扯皮,工作落实不到位,致使改革时间节点出现延误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